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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用工方式選擇:勞務派遣與勞務外包辨析
企業在靈活用工時,常將勞務派遣與勞務外包混為一談,但兩者法律性質與風險承擔有本質區別。
勞務派遣是"雇人干活"模式:派遣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,將人派至用工單位工作。用工單位直接管理勞動者,支付服務費給派遣公司。法律要求派遣崗位僅限于臨時性、輔助性或替代性崗位,且比例不得超過企業用工總量的10%。用工單位需承擔安全生產責任,與派遣公司共同對員工權益負責。
勞務外包則是"購買服務"模式:企業將某項業務整體外包,承包方自主安排人員完成工作。企業只關注結果,不直接管理承包方人員。如將保潔、食堂、IT運維等非核心業務外包,承包方自行決定用工方式與人數,企業與外包員工無法律關系。
兩者的風險分配截然不同:勞務派遣中用工單位承擔較多雇主責任;勞務外包中風險主要由承包方承擔。但需警惕"假外包、真派遣"現象——如果企業對外包員工進行直接管理、考勤,可能被認定為事實勞動關系,面臨法律風險。
企業在選擇用工方式時,應根據業務性質、管理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做出合理決策。核心業務、長期崗位建議直接雇傭;臨時性、輔助性工作可考慮勞務派遣;完整業務模塊適合勞務外包。規范選擇用工模式,是企業降低勞動風險、實現高效運營的基礎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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